貴陽市教師十要十不準
十要
1、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(guī)。不準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、教育方針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信息和言論;
2、要為人師表,廉潔從政。不準向?qū)W生亂收費、推銷教輔資料和商品;
3、要全力實施素質(zhì)教育,不斷提高教育質(zhì)量。不準譏諷、歧視、侮辱學生,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;
4、要嚴肅教學紀律,專心本職工作。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動員組織或暗示學生參與任何形式的“有償家教”,以及擅自加班或在工作日參與有償補課和外出代課;
5、要以人為本,關(guān)心愛護每一位學生。不準索要或接受學生、家長財物和宴請,謀取個人私利;
6、要嚴格執(zhí)行學校教學計劃和工作安排。不準擅自調(diào)課、缺課或無教案上課;
7、要模范遵守社會公德,語言文明健康。不準在工作時間賭博、酗酒、玩游戲、炒股,不得在課堂接、打手機、吸煙和接待客人;
8、要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,不斷提高業(yè)務水平。不準在科研、職稱評定、成果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,抄襲剽竊、侵占他人勞動成果;
9、要嚴肅工作紀律,言傳身教,以身作則。不準在招生、考試等工作中有違法違紀敗壞教師聲譽的失德行為;
10、要堅持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相結(jié)合,密切與學生家長的聯(lián)系。不準指責、訓斥學生家長。
【十不準】
1、違背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方針政策的言行;
2、自立項目、自定標準向?qū)W生收費或強制、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商業(yè)保險、書籍、資料及其他物品;
3、自行調(diào)課、停課、無故缺課和違反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在校外兼職兼課;
4、自行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、隨意加重學生課業(yè)負擔;
5、在上課時間抽煙和使用移動電話;
6、上班時間網(wǎng)絡聊天、玩游戲、炒股等;
7、侮辱、歧視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以及粗暴對待學生家長;
8、向?qū)W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;
9、違背教師職業(yè)要求的行為;
10、傳播封建迷信、低級庸俗的思想文化和參與情趣低俗的娛樂活動。